累犯不能判缓刑,不存在办理判缓刑的相关程序。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它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目的在于给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一规定是基于维护社会安全和法律秩序的考虑。从社会安全层面来看,累犯再次犯罪表明其对法律的漠视和自身改造的困难,若适用缓刑,可能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从法律秩序角度来说,累犯的行为违反了刑罚的威慑和改造目的,如果对其适用缓刑,会削弱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一旦认定被告人属于累犯,就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不会将其纳入可以适用缓刑的范围。所以,对于累犯而言,不存在办理判缓刑的途径和可能。这也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犯罪,一旦犯罪,应积极改造,以免再次犯罪成为累犯而失去适用缓刑等从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