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多判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该罪的量刑分为两个档次。第一档是,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况,例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刚达到较大标准,且对劳动者造成的实际损害相对较小等情形。
第二档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造成严重后果”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比如导致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稳定等。
如果单位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若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