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房产在离婚时的分配需根据多种情况来确定,主要看房产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是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是否有贷款等,分配方式包括一方获得产权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按比例分割等。

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购买方所有。例如,甲在结婚前用自己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使之后甲与乙结婚又离婚,该房产依然属于甲。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丙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和丁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丙,但丙要给丁相应的补偿。

婚后购买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比如,戊和己婚后用两人的工资收入购买了一套房,登记在戊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分配有书面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应按照约定进行分配。在实际的离婚房产分配案件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生活需求、抚养子女情况等因素来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