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私存是否构成挪用资金并非单纯以时间来判定。若行为人将公款私存,具有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又或者进行非法活动这些情形,就构成挪用资金。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对于公款私存构成挪用资金行为的认定,有多种情况。
“超过三个月未还型”。如果行为人将公款私存,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并且从挪用之日起超过三个月还没有归还,那么就符合挪用资金罪的一种情形。这里重点在于数额和时间两个要素,数额较大是一个标准,同时超过三个月未还是时间限制。例如,公司员工将公司的 5 万元公款私存到自己账户,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三个月内都没有归还到公司账户,这种情况就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
“营利活动型”。即便公款私存未超过三个月,但如果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也构成挪用资金罪。营利活动包括投资、炒股、经商等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行为。比如,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 10 万元公款私存后,拿去购买股票进行营利,不管这 10 万元在其个人账户存放了多久,只要实施了营利活动,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非法活动型”。只要行为人将公款私存后用于非法活动,不论挪用资金数额多少、时间长短,都构成挪用资金罪。非法活动如赌博、贩毒、走私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公款私存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不能仅看时间,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