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案件起诉状一般包括标题、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落款等部分。

标题:一般为“民事起诉状”,写在文档首行居中位置。

原被告信息:需分别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清楚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原被告信息应准确详细,以便法院能顺利送达法律文书。

诉讼请求:明确具体的请求事项,比如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的具体金额。各项赔偿金额要依据相关证据和标准准确计算。

事实与理由:详细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说明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通常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阐述原告因本次事故遭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情况,以及这些损失与被告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说明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列举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护理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写明证据的来源,例如证据是由哪个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落款:写明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起诉的日期。

在撰写交通案件起诉状时,应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清晰,语言规范、通顺。如果对法律程序和起诉状的撰写不太熟悉,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