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手致人重伤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对于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有着明确的界定和处罚标准。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致他人重伤的行为。这里强调“失手”通常意味着并非故意要对他人造成伤害,而是在一些行为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从而导致了他人重伤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表明,当出现过失致人重伤的情况时,会依据该条款进行定罪量刑。不过,“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体现了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在一些特定的犯罪行为中,虽然也可能出现过失致人重伤的结果,但由于这些犯罪行为本身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进行规制,就会按照相关的特殊规定来处理。

判断是否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需要从几个方面进行考量。结果要件,必须实际造成了他人重伤的后果。关于重伤的标准,有相关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界定,比如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等。主观方面,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失手致人重伤一般会涉及过失致人重伤罪,但具体的判定和处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认定。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贷款通则》 第十四条

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