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下多种行为通常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这是比较典型的肇事逃逸情形。例如,两车发生碰撞后,其中一方司机没有停车处理,而是直接开车离开,这种行为明显属于逃逸。

当事人自认无责任而驶离现场也可能构成逃逸。有些司机在事故发生后,主观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便自行驾车离开。但实际上,事故责任需要由专业的交警根据现场情况、交通法规等来判定,而不是由当事人自行认定。

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却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情况,同样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司机酒后发生事故,报案后因害怕酒驾处罚而离开现场,之后又返回,这种行为依然属于逃逸范畴。

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或者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信息后离开医院,以及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等行为,都符合肇事逃逸的特征。还有,离开现场并且否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应知道发生了事故的情况,也会被认定为逃逸。

肇事逃逸不仅会导致受害者难以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还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律秩序。逃逸者最终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赔偿责任的加重、行政处罚的升级,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积极履行责任,配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