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车追尾前车,前车逃逸,一般情况下前车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但具体责任判定需由交警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确定。
在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中,通常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的事故情形来确定各方责任。当发生后车追尾前车,前车却选择逃逸这一情况时,存在多种可能的责任判定结果。
从一般常理和常见情形来看,前车逃逸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逃逸往往意味着其试图逃避对事故应承担的责任,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较大过错。在很多情况下,交警会倾向于认定前车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例如,如果后车是正常行驶,没有超速、违规变道等违法行为,只是由于前车突然减速或者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追尾,而后车为躲避碰撞已经采取了合理的避让措施,此时前车逃逸,那么前车大概率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责任的判定并非如此简单,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果后车也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比如后车超速行驶、跟车距离过近等,那么后车也需要对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前车逃逸有过错,但后车自身的违规行为也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一定作用,交警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判定前车承担主要责任,后车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在进行责任判定时,会通过多种方式收集证据。包括查看事故现场的痕迹,如刹车印、碰撞位置等;调取监控录像,了解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询问事故当事人和现场证人等。只有在全面、准确地掌握了事故的各种信息后,才能做出公正、合理的责任判定。所以,最终的责任划分要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