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配公证书由标题、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况、公证事项、公证证词、承办公证员签名(章)、公证处印章、出证日期等部分构成,需依据法定格式和实际财产分配情况书写。
财产分配公证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部分。标题,通常直接写“财产分配公证书”。编号,格式一般为“(年度)××字第××号” ,由公证处按照办证顺序编排。
在正文部分,开头要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写明其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然后进入公证事项,要清晰准确地表述公证的具体财产分配事项,比如是对哪些财产进行分配,这些财产的具体描述,如房产要写明坐落位置、面积、产权证书编号等;车辆要写明品牌、型号、车牌号等。
公证证词是公证书的核心内容,需详细说明以下几点:一是当事人签订财产分配协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二是当事人签订协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是协议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四是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五是对财产分配的具体内容进行确认,说明各当事人应分得的财产份额、具体财产等。
之后是承办公证员签名(章)、公证处印章以及出证日期。公证书出具的日期要准确,一般是公证处审批通过的日期。
以下为一个简单的示例:
财产分配公证书
(20XX)××字第××号
申请人:甲,男,XX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乙,女,XX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公证事项:财产分配协议
甲、乙双方于XXXX年X月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财产分配协议》公证。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财产分配协议》。双方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签订《财产分配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具体、明确。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甲、乙双方于XXXX年X月X日在本公证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财产分配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协议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指印均属实。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公证)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XXXX年X月X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