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房房东不给退押金,可先查看租赁合同中关于押金退还的约定,尝试与房东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申请第三方调解、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遇到提前退房房东不给退押金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押金的性质和退还规则。一般来说,押金是为了保证租客在租赁期间遵守合同约定,不损坏房屋及设施等。如果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提前退房押金不予退还,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房东可能有理由按照合同执行。
第一步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向房东说明提前退房的原因,如工作调动、家庭变故等客观因素,争取房东的理解。同时,强调自己在租赁期间一直遵守合同约定,没有对房屋造成损坏等情况,请求房东退还部分或全部押金。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比如请求当地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介入调解。这些组织通常具有一定的调解经验和公信力,能够在中间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还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房东的行为存在违法违规之处,如违反当地的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若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且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高效、专业等特点,能够快速解决纠纷。如果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支付押金的凭证、房屋状况的照片或视频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