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申请离婚至少需要三十一天才能离掉,且前提是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期间任何一方反悔撤回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程序则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制度。具体流程和时间计算如下:

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从提交申请开始,进入冷静期。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冷静期为固定的三十天。

发证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一阶段的三十天是可以申请发证的期限。

综上所述,在顺利的情况下,从申请离婚到最终拿到离婚证,至少需要三十一天。若在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或未在规定的领证期限内申请,离婚就无法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