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哪个更多不能一概而论,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二者在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最终赔偿数额受伤害程度、工资水平、当地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

从赔偿项目来看,工伤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而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若构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在医疗费方面,二者通常都是以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为准,一般差异不大。但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误工费则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等情况。

伤残赔偿部分差异较为明显。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分别为27个月至7个月的本人工资。而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工伤中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承担较多责任,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人身损害赔偿需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如果是在一些高收入地区,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可能因当地较高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而数额较高;但如果工伤职工工资水平较高,其工伤赔偿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也可能会有可观的数额。所以,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哪个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