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伤人致重伤二级,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存在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我国,持刀伤人致重伤二级的行为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来定罪量刑。该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持刀伤人重伤二级的案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基本的量刑幅度。不过,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犯罪动机,如果是出于报复、嫉妒等恶劣动机而持刀伤人,相较于因一时冲动导致的伤害行为,量刑可能会偏重。例如,甲因为嫉妒乙的成就,蓄意持刀将乙砍至重伤二级,这种有预谋的伤害行为,法官在量刑时可能会更倾向于接近十年的上限。
犯罪手段,持刀本身就是一种具有较大危险性的作案工具。如果在伤害过程中,犯罪人使用刀多次伤害被害人的关键部位,手段残忍,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犯罪后的表现也很重要。如果犯罪人在伤人后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救助,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这些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相反,如果犯罪人在伤人后逃逸,抗拒抓捕,拒不认罪,那么量刑可能会相对较重。
持刀伤人重伤二级的量刑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各种情节,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