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协议书本身没有所谓法律规定的固定有效期。但因债务协议书引发的纠纷,其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首先要明确,债务协议书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债务的金额、偿还方式、偿还期限等相关事宜达成的一种约定,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从合同本身的角度来看,只要协议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双方没有对协议的有效期作出特别约定,那么这份协议自成立时起就一直有效,双方都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当涉及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债务协议书产生的纠纷时,就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债务协议书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后,需要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如果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则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虽然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但由于存在这些特殊情况,实际的有效维权时间可能会有所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