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询问笔录指认人员,是指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侦查过程中,相关人员在询问笔录里对特定人员进行辨认和确认的行为。被指认人员往往与帮信罪案件存在一定关联,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证人、受害者等。

在帮信罪的司法实践中,询问笔录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形式。它是侦查人员对证人、被害人等进行询问时所做的记录,能够反映案件的相关情况和线索。而指认人员这一行为有着重要意义。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指认:在帮信罪案件里,指认犯罪嫌疑人是关键环节。比如,在一些涉及网络支付结算帮助的案件中,证人可能目睹了犯罪嫌疑人操作支付账户、转移资金等行为。通过在询问笔录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认,能够明确犯罪主体,为后续的侦查和定罪提供有力支持。侦查人员可以根据指认进一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活动轨迹等,从而全面掌握犯罪事实。

对证人的指认:有时候,已经询问过的证人可能知晓其他相关证人的情况。在询问笔录中对其他证人进行指认,有助于侦查人员扩大证据收集范围,获取更多的案件信息。这些新的证人可能提供不同角度的证言,使案件的全貌更加清晰。

对受害者的指认:在帮信罪中,有些案件可能涉及众多受害者。证人或犯罪嫌疑人在询问笔录中对受害者进行指认,能够帮助侦查人员确定受害者的身份和数量,进而统计受害者的损失情况。这对于后续的追赃挽损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都有着重要影响。

帮信罪询问笔录指认人员是侦查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帮信罪询问笔录指认人员是什么意思(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