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的情况下,随时可以提出辞职。若还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若已过试用期,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且从第二个月起,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劳动者处于试用期,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因为试用期本身是双方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阶段,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灵活性来决定是否继续留在该单位工作。
若劳动者已经过了试用期,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让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人员安排,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另一方面也是劳动者遵守法律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的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在于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三个月,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未签合同并不影响劳动者依法辞职,同时劳动者还可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经济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