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归妈妈,户口可以跟爸爸在一起。抚养权和户口归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双方协商一致,且符合户籍管理规定,小孩户口可以保留在爸爸处,也可以迁移到妈妈处。

在法律层面,抚养权主要是指父母对子女的生活照料、教育培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户口是用于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薄册,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两者所涉及的范畴不同,所以小孩抚养权归妈妈时,户口并不一定需要跟随妈妈。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小孩户口继续留在爸爸处是可行的。例如,爸爸所在地的教育资源更优质,为了让孩子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妈妈和爸爸协商后决定让孩子户口留在爸爸处。这种情况下,只要按照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就可以维持现状。

不过,若后续因为上学、生活等实际情况需要将小孩户口迁移到妈妈处,也是可以办理的。一般需要准备离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妈妈的户口本等材料,前往妈妈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同时到爸爸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户籍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处理小孩户口问题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相关手续。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和户口的安排应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实际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