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行为第一次不判离婚,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期间要持续收集家暴相关证据,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婚姻问题。

当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若想解除婚姻关系,可参考以下做法。

在法律程序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原告可以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因为多次提起离婚诉讼,能体现出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坚定意愿。

证据收集至关重要。第一次起诉时证据不足可能是未判离的原因之一,所以在这六个月期间要持续收集家暴证据。比如,遭受家暴后及时就医,保留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本、检查报告等,这些能证明身体受到的伤害情况。也可以收集报警记录,警方出警后会有相关记录,其中会包含家暴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信息。还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家暴现场情况,让施暴过程直观呈现。邻居、居委会等的证人证言也有一定证明力。

尝试调解。可以通过居委会、妇联等组织进行调解。一方面,调解可能使双方矛盾得到缓解,若能修复感情,继续维持婚姻;另一方面,若调解不成,相关调解记录也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在等待第二次起诉期间,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如果再次遭受家暴,要及时采取措施,如向亲友求助、到安全场所躲避等。同时,要积极调整心态,以更好的状态应对后续的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