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三岁以内并不一定归妈妈抚养。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也存在例外情形;对于两周岁以上不满三周岁的孩子,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母亲的依赖更为明显,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时,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

对于两周岁以上不满三周岁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不再有明确的倾向于某一方的原则规定。法院会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这些因素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且良好的经济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和医疗资源;生活环境,比如居住条件是否安全、周边教育资源是否丰富等;个人品行,拥有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一方,能为孩子树立正面的榜样;陪伴时间,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的一方,能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照顾,促进孩子的情感发展。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所以,离婚时孩子三岁以内抚养权的判定是综合多方面因素的结果,并非绝对归妈妈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