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财产一般仍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若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若原告不到场按撤诉处理。财产分割通常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等进行判定。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一方不到场的情况需分原告和被告来具体分析。
如果是原告不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一旦按撤诉处理,法院便不会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判决。若原告想要再次起诉离婚并处理财产分割,需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后重新提起诉讼。
要是被告不到场,又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被告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自己对离婚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的态度和想法。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缺席判决时,法院会依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关于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即使一方不到场,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财产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对于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即便一方不到场,法院依然会公正地对财产进行判决,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