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违约时,合同不一定能解除,需依据违约的具体情形和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来判断。若违约达到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若违约程度轻微,一般不能直接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是较为常见的情况。从法律层面来看,判断能否解除合同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合同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一方出现特定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那么当违约方的行为符合该约定时,守约方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一定期限,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当承租人确实拖欠租金达到约定的期限,出租人便可行使解除权。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也就是说,当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时,守约方享有法定解除权。比如,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严重不符,且无法通过修理、更换等方式达到合同要求,这就致使买方购买货物的目的无法实现,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违约行为情节轻微,并未对合同目的的实现造成实质性影响,守约方通常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货物的时间仅比约定时间晚了一天,且不影响买方的正常使用和后续交易,这种情况下,买方不能直接解除合同,而应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因迟延交付造成的合理损失等。一方违约时合同能否解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