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使用期限到期后,不同性质的土地办理手续有所不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自动续期意味着不需要业主主动提出申请办理续期手续,在期限届满时会自动延续。不过关于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以及缴纳标准等问题,目前法律尚未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部分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不同的操作方式,但整体原则是保障居民的居住权益。
非住宅建设用地,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一般来说,土地使用者需要在期限届满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土地管理部门会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审核,如果准予续期,土地使用者需要与土地管理部门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之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变更登记手续,包括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原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等材料。
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除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情况外,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对于不动产权证使用期限到期后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当遇到不动产权证使用期限到期的情况时,建议及时关注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信息,也可以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或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按照正确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