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不能还款时,可尝试与贷款机构协商、申请展期或借新还旧、出售抵押物等办法,若置之不理,贷款机构会进行催收,抵押物可能被处置,还会影响个人信用。

当面临抵押贷款不能还款的情况时,有多种应对方式。可以主动与贷款机构进行沟通协商。一般来说,贷款机构的目的是收回款项,而不是处置抵押物。借款人可以向贷款机构说明自身的实际困难,如暂时的资金周转问题、突发的经济变故等,争取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比如延长还款期限、降低每月还款额等,以减轻还款压力。

若符合条件,可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展期或借新还旧。贷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前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延长原贷款的还款期限。借新还旧则是指借款人用新的贷款偿还旧的贷款。不过,这两种方式都需要贷款机构进行审核,并且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或利息。

如果借款人确实无法继续持有抵押物,也可以考虑自行出售抵押物。在出售前,要确保所得款项能够覆盖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自行出售抵押物可以避免贷款机构处置抵押物时可能出现的低价拍卖等情况,从而减少借款人的损失。

如果借款人对抵押贷款不能还款的情况置之不理,贷款机构会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催收,可能会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提醒借款人还款。若催收无果,贷款机构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处置抵押物,如进行拍卖、变卖等。抵押物被处置后,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若有剩余会返还给借款人;若不足,借款人仍需承担剩余的债务。

逾期还款还会对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产生负面影响。不良信用记录会被上传至征信系统,这将影响借款人未来的贷款、信用卡申请等金融活动,甚至可能对其就业、租房等方面产生一定的限制。所以,借款人在遇到还款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