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给直接扣车一般属于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法律层面,虽然他人欠钱不还的行为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债权人并没有直接扣押债务人车辆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债权人未经法定程序私自扣车,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扣车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民事侵权。当债务人发现车辆被非法扣押后,可以要求债权人返还车辆,并主张因车辆被扣押而遭受的损失,如合理的交通费用等。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要承担返还车辆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扣车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如果债权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扣车后拒不归还,且车辆价值达到当地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为数额较大),那么债权人可能会涉嫌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况时,债权人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获得生效判决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如果债务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债权人还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对债务人的车辆等财产进行查封、扣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