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本身不存在处罚,而是解决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不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若存在妨害诉讼的行为,法院可采取处罚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罚款、拘留;若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生效裁判,法院也会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如通知银行划拨款项、罚款、提出司法建议、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等。行政诉讼针对的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各类行政处罚,常见的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在行政诉讼里,有不同方面涉及到处罚相关内容。针对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处罚。当出现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等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行为时,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训诫是人民法院对妨害行政诉讼情节较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令其以后不得再犯。责令具结悔过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行政诉讼情节较轻的人,责令其写出悔过书,保证不再实施妨害行为。

若情节较为严重,法院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行政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行政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将其留置在特定的场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对于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情况,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行政诉讼所涉及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种类繁多。警告是对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使其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责令停产停业是限制违法行为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违法行为人从事某种活动的凭证或资格的处罚。行政拘留是短期内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处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