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证据三性指的是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主观臆想、猜测或虚构的东西。证据是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例如,在盗窃案件中,被盗现场留下的指纹、监控录像记录的画面等,这些都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是客观存在的证据。客观性是证据的本质属性,只有具有客观性的证据才能真实地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为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提供可靠的依据。
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的联系,能够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也就是说,该证据要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证明案件中的某些事实,如犯罪行为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等。比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证人看到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间出现在现场,并且与被害人有过冲突,这个证人的证言就与案件有很强的关联性,因为它能够为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伤害行为提供一定的线索和支持。如果证据与案件事实没有关联,即使它是客观存在的,也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运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这包括证据的收集主体要合法,收集的程序要合法等。例如,侦查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通过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获取证据。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秩序。只有同时具备合法性的证据,才能在刑事诉讼中被采纳和使用。
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客观性是基础,关联性是核心,合法性是保障。只有同时具备这三性的证据,才能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实现司法公正。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