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报工伤认定,最快60日能下来结果,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则最快15日能出结果。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这是一般情况下的时间要求,涵盖了需要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收集证据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在这60日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并且可能会根据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对于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所谓“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通常是指劳动关系清晰,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等情况一目了然,相关证据充分且没有争议。例如,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伤害,有清晰的监控视频记录,同时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也有明确的劳动合同证明,这种情况下就符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条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认定决定。
如果作出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会中止。待相关结论明确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所以,个人申报工伤认定最快的结果时间,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是15日,一般情况下则是6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