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赔偿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造成受害人死亡,则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赔偿金包含多方面的内容。直接用于治疗伤痛的费用,即医疗费。这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与医疗救治直接相关的支出。通常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一项。它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方式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住宿费则是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当受害人因伤致残时,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若不幸造成受害人死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死亡补偿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