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财产流程一般为确定财产范围、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则进行诉讼分割、执行分割结果。
确定财产范围。这是离婚分割财产的基础。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确定财产范围时,需要收集相关的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权证明等。
接着进行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自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和自主性,能够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财产的分配方式、时间等进行明确约定。协商过程中,要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避免一方强迫另一方接受不合理的分割方案。
若协商不成,则进入诉讼分割阶段。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提出财产分割的请求。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财产的性质、数量等进行审查。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执行分割结果。如果是协商分割,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是法院判决,则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执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强制执行措施,确保财产分割的顺利进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离婚分割财产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分割的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