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突骨折的伤残评级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可能评定为十级伤残,也可能不构成伤残,这取决于骨折的严重程度、治疗后恢复情况以及对身体功能的影响等,要依据相关标准由专业机构进行评定。
在进行伤残评定时,不同的受伤原因适用不同的评定标准。一般来说,比较常见的是工伤和人身损害这两种情况。
如果是工伤导致的棘突骨折,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该标准主要从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对于单纯的棘突骨折,如果经过治疗后恢复良好,对脊柱的稳定性和功能没有造成明显影响,可能不构成伤残等级。但如果骨折伴有脊髓损伤、脊柱畸形愈合、活动功能受限等情况,那么有可能评定为十级及以上伤残。例如,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可评定为十级伤残。
若是人身损害导致的棘突骨折,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个标准更侧重于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工作和社会交往能力等方面的影响。同样,单纯的棘突骨折,没有导致明显的功能障碍,可能无法评定为伤残。若骨折引起了长期的疼痛、脊柱活动明显受限,影响到了日常生活和工作,可能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十级伤残在该标准中通常意味着组织器官部分缺损或者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并造成一定影响。
需要强调的是,伤残评定是一个专业且严谨的过程,不能仅仅依据骨折的部位来确定等级。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对伤者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后,才能得出准确的伤残等级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