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没钱交,法院会强制缴纳,若遭遇不可抗拒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若期满不缴纳且有能力而拒不缴纳,会被强制执行,还可能影响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减刑、假释。

根据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式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需要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若有能力缴纳却拒不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并且,在刑事执行过程中,罪犯若有缴纳罚金的能力却拒不缴纳,可能会对其在监狱中的表现评估产生负面影响。在减刑、假释的适用上,法院会综合考虑罪犯的悔罪表现等因素,有能力缴纳罚金却不缴纳的,可能会被认为悔罪态度不端正,从而影响减刑、假释的申请和裁定。

罚金是刑罚的一部分,罪犯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及时缴纳。若确实存在困难,要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相应的处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