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了外遇,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无法达成协议,可选择诉讼离婚,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出现外遇情况时,离婚途径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这是一种相对平和、便捷的离婚方式。若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沟通,并且就离婚相关的重要事项,如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共同债务的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具体流程如下: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该协议应明确上述各项内容。双方要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或者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有外遇的情况可以作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外遇的照片、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