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给别人开出了事,车主不一定有责任赔偿。如果车主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存在过错,就可能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主要依据其是否存在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下是一些车主可能存在过错,从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常见情形:

1. 车辆本身存在问题:车主将存在安全隐患,如刹车失灵、轮胎老化等故障的车辆借给他人,而这种故障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那么车主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因为车主有义务保证出借车辆处于安全可使用状态。

2. 借车人不具备驾驶资格:如果车主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准驾车型不符等情况,仍然将车借给对方,一旦发生事故,车主需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把车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本身就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

3. 借车人存在不宜驾驶的状况:车主明知借车人饮酒、吸毒、服用了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不宜驾驶的情况,还把车借给对方,发生事故后车主也有责任。

相反,如果车主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确保借车人有驾驶资格,车辆也不存在安全问题,对借车人不宜驾驶的情况并不知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车主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事故赔偿责任主要由实际使用人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