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辑别人的视频有可能会被告侵权,但并非一定会侵权,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从法律层面来看,视频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多项权利,包括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当剪辑别人视频的行为侵犯到这些权利时,就可能面临侵权指控。
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构成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剪辑后的视频用于商业目的。比如在剪辑视频中插入广告以获取收益,或者通过剪辑视频吸引流量来推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等。这种利用他人作品盈利的行为,明显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著作权人有权追究侵权责任。对原视频进行歪曲、篡改等不当剪辑。这损害了著作权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使没有用于商业目的,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例如恶意剪辑视频内容,导致原视频表达的意思与创作者本意严重不符。
不过,也存在一些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一是符合合理使用的情形。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属于合理使用。比如在影评中适当剪辑电影片段进行分析评论,一般不构成侵权。二是获得了著作权人的授权。如果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原视频著作权人的许可,按照许可的范围和方式进行剪辑和使用,自然不会构成侵权。
剪辑别人的视频是否会被告侵权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剪辑目的、方式以及是否获得授权等多方面因素。在进行视频剪辑时,应尽量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