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到行人一般属于民事侵权纠纷,若存在酒驾、故意撞人等特殊情况,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在通常情况下,电动车撞到行人属于民事侵权纠纷。民事侵权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当电动车撞到行人时,往往会对行人的人身造成一定伤害,比如擦伤、骨折等,同时也可能导致行人的财产损失,像衣物破损、手机损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类纠纷中,行人作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电动车驾驶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不过,如果电动车驾驶者存在酒驾、故意撞人等特殊情况,性质就可能发生变化。若电动车驾驶者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醉酒驾驶这类电动车则涉嫌危险驾驶罪。而如果驾驶者故意驾驶电动车撞向行人,并且造成行人轻伤以上的后果,那么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一旦涉及刑事犯罪,就不仅仅是民事赔偿的问题,驾驶者还将面临刑事处罚,这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所以,电动车撞到行人后具体属于什么纠纷类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