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交了定金开发商不卖了,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当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开发商却不卖房子,这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意味着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定金,以此来保障自身的权益。
例如,购房者交付了5万元定金,在开发商违约不卖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10万元。这是基于定金罚则,是对开发商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同时也是对购房者利益的一种补偿。
除了适用定金罚则外,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开发商违约的其他违约责任,购房者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合同约定开发商违约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者赔偿购房者因房价上涨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等。
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首先应与开发商进行积极沟通,通过协商的方式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定金支付凭证、购房合同、与开发商沟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这些保留的证据将对购房者的诉求起到关键的支持作用,有助于法院查明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