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债务离婚时一般不能要求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婚前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应由负债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配偶无需承担清偿责任。而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具体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婚前隐瞒债务并不在上述法定的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内。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说,不能单纯因为对方婚前隐瞒债务而在离婚时要求赔偿。

不过,虽然不能要求赔偿,但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如果婚前隐瞒债务的行为对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了影响,比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婚前债务,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另一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以平衡自己的权益。

例如,一方在婚后用夫妻共同存款偿还自己的婚前债务,而另一方并不知情,在离婚时,另一方发现了该情况,就可以主张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将这部分用于偿还婚前债务的款项考虑进去,适当多分得一些财产。婚前隐瞒债务虽不能直接要求赔偿,但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另一方可以通过合理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