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协议书违约金的确定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根据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来确定;二是若协议未约定,则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依据约定确定违约金。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双方一般会对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是基于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例如,认购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如果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需向卖方支付房屋总价款一定比例(如5%)的违约金。那么在买方违约时,就按照该约定的比例计算违约金数额。这样的约定能够为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就明确违约的成本,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按照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当认购协议书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就需要根据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违约金。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减少,比如卖方因买方违约而错过的其他交易机会所造成的差价损失。间接损失则是指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后续损失,如为了处理违约事宜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等。在确定实际损失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例如,卖方可以提供与其他潜在买家的洽谈记录、交易报价等证据,以证明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差价损失。
违约金的调整。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判断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例如,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远远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适当降低;反之,若实际损失远大于约定的违约金,守约方可以请求增加。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违约金的数额公平合理,既能够对违约方起到惩罚作用,又能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