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目前协议离婚不需要缴纳手续费。
首先来看看协议离婚所需的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身份证则是个人身份的重要凭证,这两者是确定当事人身份的基础材料。二是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办理离婚登记必不可少的。三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关于手续费,在过去,办理协议离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等费用,但随着政策的变化,目前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是免费的,不再收取手续费。不过,如果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财产分割、房产过户等问题,可能会产生一些其他费用,比如房产过户可能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费用标准要根据当地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若当事人选择请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或者提供其他相关法律服务,也会产生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