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调休的计算需根据不同的加班情形来确定。一般来说,工作日加班不能以调休代替加班费,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费;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调休,若不安排调休则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加班不能用调休抵充加班费,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
对于工作日加班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加班,这种情况下不能通过调休来免除支付加班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例如,劳动者小张的日工资是200元,其每小时工资约为200÷8 = 25元(假设每天工作8小时),如果他在工作日加班3小时,那么他应得的加班费就是25×3×150% = 112.5元。
休息日加班。休息日通常指周六和周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是可以优先安排调休的。当安排了同等时间的调休时,就无需支付加班费。但要是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调休,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比如小李日工资为300元,他在休息日加班一天,若单位不安排调休,就需要支付他300×200% = 600元的加班费。
法定休假日加班。像春节、国庆节等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具有特殊的意义。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调休来替代加班费,必须按照不低于工资的300%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例如小王日工资是250元,在国庆节当天加班,那么他能拿到的加班费就是250×300% = 750元。
加班工资调休的计算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了解这些规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