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到一岁离婚一般会判给母亲。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孩子不到一岁时,通常处于哺乳期,母亲在生理和情感上更能满足婴儿的需求,母亲的悉心照料对于婴儿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况下孩子都会判给母亲。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判断。比如,会考察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同时,也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意愿和态度,尽量平衡双方的权益。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目的是为孩子选择最有利的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