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医疗费的承担责任需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以及保险情况确定。一般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若有商业险则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撞人事件中,医疗费的承担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当发生撞人事故后,交强险会先行发挥作用。交强险有一定的责任限额,在这个限额内,对于伤者的医疗费等合理费用会进行赔付。
如果交强险的赔付金额不足以覆盖伤者的全部医疗费,那么就要看肇事车辆是否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费用进行赔偿。商业险的赔偿范围和金额会根据具体的保险条款来确定。
若经过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后,伤者的医疗费仍有剩余未得到赔偿,那么剩余部分就由侵权人,也就是撞人的一方来承担。这里的责任划分是计算赔偿金额的关键。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等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事故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例如,若撞人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对于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医疗费就要全额承担;若双方承担同等责任,那么超出部分的医疗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果是行人或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撞人后医疗费的承担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过程,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