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轻伤一级需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判定,该标准从颅脑、脊髓、面部、听器听力、颈部、胸部、腹部、盆部及会阴、脊柱四肢、手、体表、其他等多个方面详细规定了轻伤一级的具体情形。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判定轻伤一级的权威依据。在颅脑、脊髓方面,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等情形可判定为轻伤一级。
面部、耳廓损伤中,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等符合轻伤一级标准。
听器听力方面,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等属于轻伤一级。
颈部损伤里,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甲状腺挫裂伤等情况判定为轻伤一级。
胸部损伤中,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女性一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功能;肋骨骨折6处以上等属于轻伤一级。
腹部损伤方面,胃、肠、胆囊或者胆道非全层破裂;肝包膜破裂;肝脏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等符合标准。
盆部及会阴损伤中,骨盆2处以上骨折;一侧卵巢缺失或者萎缩;阴道撕裂伤深达肌层等属于轻伤一级。
脊柱四肢损伤里,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面;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等判定为轻伤一级。
手损伤方面,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等属于轻伤一级。
体表损伤中,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10%;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0cm以上等符合轻伤一级标准。在实际判定时,需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结合具体的医学检查和诊断结果来进行准确判定。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4.1.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