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轻伤害案件进入公诉程序后,当事人应积极应对。犯罪嫌疑人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可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争取从轻处罚;被害人则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

在轻伤害案件被公诉的情况下,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首先要做的是保持冷静,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其中委托辩护人是一项重要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在案件的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应如实向司法机关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获得坦白从宽的处理。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这些情节在量刑时会被考虑。例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就构成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被害人来说,在公诉过程中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伤害行为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被害人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误工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害人,都要尊重司法机关的判决结果。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犯罪嫌疑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害人如果对刑事部分的判决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轻伤害公诉了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