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后并不意味着就等着判刑。批准逮捕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后续案件还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最终是否判刑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当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进一步收集、固定证据。这个阶段的时长并不固定,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有所不同。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或者存在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可能会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就不会被判刑。

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的合法性、充分性等。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存在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就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此时犯罪嫌疑人也不会被判刑。

审判阶段: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法院会根据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在法庭上,被告人有权利进行辩护,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案件事实、证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只有经过法院的公正审判,作出有罪判决并生效后,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所以,批准逮捕后到最终是否判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多种可能性。

批准逮捕后是不是就等着判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