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的说明,需清晰阐述合同的基本信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原因及结论。
在撰写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的说明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以确保说明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一、标题
可直接使用“关于[合同名称]不具备法律效应的说明”作为标题,简洁明了地表明说明的核心内容。
二、合同基本信息
在说明的开头部分,详细列出合同的相关信息,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编号(如有)等。例如:“合同甲方为[甲方公司全称],乙方为[乙方公司全称],双方于[具体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合同名称]》。”
三、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原因阐述
这是说明的关键部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准确、详细地说明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原因。常见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 主体不适格:如果合同一方或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应说明具体情况。比如“甲方在签订合同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该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2. 意思表示不真实: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要描述清楚事件经过。例如“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乙方以欺诈手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依据法律规定,该合同可被认定为无效。”
3. 内容违法:若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需明确指出违反的具体法律条款。如“合同中约定的[具体条款内容],违反了《[具体法律名称]》第[X]条的规定,因此该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四、结论
在阐述完原因后,明确得出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结论。例如“综上所述,由于上述原因,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合同名称]》不具备法律效应。”
五、说明人及日期
说明的末尾,由说明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说明的日期。
撰写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的说明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以保障说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