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行为通常构成危险驾驶罪。在特定情形下,如果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这里的“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并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不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后果,都将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对于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当醉酒驾驶行为同时满足一些特定条件时,可能会触犯更严重的罪名。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醉酒驾驶者主观上对危害公共安全持故意态度,例如明知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仍然继续驾驶,不计后果,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严重的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醉酒驾驶不仅危害自身安全,也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广大驾驶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醉酒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行为构成什么罪名(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