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和动植物检验检疫在监管对象、监管目的、检验检疫内容、执行部门等方面存在区别。
监管对象不同。商检主要针对各类进出口商品,范围广泛,包括工业制成品、农产品、矿产品等,只要是进入国际贸易流通领域的商品,大多都在商检的监管范围内。而动植物检验检疫主要针对的是动植物及其产品,如活动物、动物产品(肉类、皮张、毛类等)、植物种子、苗木、水果、蔬菜等,以及可能携带动植物疫病、有害生物的其他货物、包装材料和运输工具等。
监管目的不同。商检的目的主要是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等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维护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国内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动植物检验检疫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
检验检疫内容不同。商检主要检验商品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等方面,以及商品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检验方法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检验、仪器分析等。动植物检验检疫则侧重于检查动植物及其产品是否携带疫病、有害生物,以及是否符合动植物检疫的相关规定。检验检疫手段包括现场检查、实验室检测、隔离检疫等。
执行部门不同。在我国,商检工作主要由海关负责,海关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而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也是由海关承担,海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对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二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