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需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在离婚过程中,双方都希望获得孩子抚养权时,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协商是一种较为平和的方式,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支付、探视权等问题进行沟通和讨论。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方式不仅有利于减少对孩子的伤害,也能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诉讼带来的繁琐程序和费用。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的除外。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的判决中会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在诉讼时,双方都应积极提供有利于自己争取抚养权的证据,如自身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孩子的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证据,以增加获得抚养权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