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存在免于刑事处罚的可能。不过这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和情形。
在法律规定中,对于轻伤二级案件,并不是必然会进行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轻伤二级的具体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情况,也有可能被免于刑事处罚。犯罪情节轻微。比如双方是因为邻里纠纷、一时口角等偶发原因引发冲突,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且伤害行为是在特定情境下的冲动之举,并非蓄意为之,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轻微。
积极赔偿与取得谅解也很关键。犯罪嫌疑人积极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可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自首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立功则为社会做出了一定贡献,这些在司法实践中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如果情节较轻,也有机会免于刑事处罚。不过,是否免于刑事处罚最终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